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申请。
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商标分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尤其包括:空调装置,电或非电暖床器,加热水瓶,加热锅,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电水壶,电热烹调用具。尤其不包括:制造蒸气的装置(第七类),电热服(第九类)。
商标注册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用专用权,受保护。
商标分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本类主要包括家庭及厨房用小件手工操作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尤其包括:家庭及厨房用具及容器,如:桶,用铁、铝、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大盆,以及小型手工操作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非贵重金属所制的熄烛器;电梳;电牙刷;菜盘托和长颈大肚玻璃瓶托(餐具)。尤其不包括:某些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清扫用品、肥皂等(第三类);小型电切碎机、电研磨机、电压榨机等(第七类);电烹调(第十一类);剃及剪毛器、理发推子、修指甲和修脚的金属工具(第八类);化妆镜(第类)。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按照分类申请原则,每标每类单独申请。其中包括了许多的知识的内容,需要详细解释,因此,我们将对其进行简要说明
商标分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服务类主要包括由人,个人或集体,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服务;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物理学家、工程师、计算机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尤其包括:由从事评估、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尤其不包括:商业研究与开发(第三十五类);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第三十五类);与财政评估(第三十六类);采矿和石油开采(第三十七类);计算机(硬件)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第三十七类);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兽医和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第四十四类);花圈设计(第四十四类)。
商标网上申请规定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在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